2019年6月19日下午,基础部组织全体教师集体学习了《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
《意见》对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主要内容及实施要求等方面提出清晰具体的指导意见。
会议要求,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职教政策文件精神,并贯彻落实到教学工作中,上好公共基础课,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版权所有:山西药科职业学院
地址: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编:030031 电话:0351-7820613
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618号 晋ICP备05007286号